抗日战争与后方特产行业发展——基于川东桐油业的考察①从自在经营到国家垄断:政府力量介入行业发展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将后方社会的各种有限资源进行重新配置,集中服务于对日战争,战时总动员体制给后方社会经济带来了巨大变化。

抗日战争与后方特产行业发展——基于川东桐油业的考察①从自在经营到国家垄断:政府力量介入行业发展

2022-06-25 来源: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内容:提要厚植抗战经济力,是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经济总动员的最大目标。后方特产行业—桐油业是战时重要的资源型行业,桐油为重要的外销物品,是重要外汇资源之一,倍受政府及社会重视。在战争对资源的渴求下,资源型行业桐油业的经营方式、融资方式、组织形式、产制技术、运输路线等方面均发生较大变化:经营方式由自在经营转变到国家垄断经营;融资方式从“战前以自有资本为主的业内融资”过渡到“战时以银行借贷为主的金融融通”;组织形式由传统字号发展到企业集团;运输路线由渝万一汉申一纽约、伦敦、蒙自一纽约、伦敦;产制技术出现了旧式木榨、改良榨机与机器冶炼多重生产方式并存。抗日战争的影响渗透到后方特产行业发展的内在肌理之中,使战争、资源、行业三者之间呈现出紧密的互动关系。

关键词:川东地区 桐油业 融资 活动 转型发展 业务变迁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将后方社会的各种有限资源进行重新配置,集中服务于对日战争,战时总动员体制给后方社会经济带来了巨大变化。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一般舆论认为“经济抗战”与“军事抗战”一样重要,因为现代化的战争不仅是人力的搏斗,也是物力的竞赛。1939年5月,孔祥熙在“全国生产会议开幕词”中明确指出:“盖抗战工作,所需于物力的供应,至为浩繁,而最后胜败的关键,尤视经济物质之能否长期支持。”蒋介石亦多次讲道:“现代战争为国与国间人力、物力、财力总和之决赛,其经济物质能为持久之供给者,即能得最后之胜利。”开发矿产、改良农业、发展工业、振兴商业、调整出口贸易等均是“经济总动员”的重要内容。后方特产行业,不仅满足军民日常所需,而且是易货借款的重要战略物资。比如桐油,作为干燥性植物油,刷成薄膜,坚硬平滑,干燥迅速,富于弹性、粘性,且具抵抗冷、热、潮湿、酸碱之功效,在近代工业上的用途极其广泛。“桐油在这抗战期间,真实我们中国唯一救国的宝贝,而我们所植的油桐,似乎每一株桐树,要抵过一枝〔支〕机关枪,一个桐果要抵过一个手榴弹,一粒桐籽,要抵过一颗子弹,令人不可轻视,那么我们国内桐树愈多,则抗战力量愈强,愈能持久抗战,获得最后胜利”。战时后方桐油业研究是抗日战争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学界对其关注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从桐油贸易角度,分析川省桐油区域市场整合、运输路线变动及其影响;其二,从桐油借款角度,分析战时“易货借款”的得失问题;其三,从桐油统制角度,分析战时对外贸易及国营公司问题。显然,以上研究的重点在于市场整合、易货借款及国营问题,并非在行业自身发展问题上。有鉴于此,本文拟从战争一资源一行业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人手,在肯定特产行业对厚植抗战经济力重要作用的同时,分析川东桐油业融资模式、技术手段、发展路径等方面的战时演变情况,揭示抗日战争对后方特产行业发展的影响。

从自在经营到国家垄断:政府力量介入行业发展

川省桐油业的历史较早,种植分布也较广,产区遍及长江、乌江及嘉陵江等三江流域的62个县,“其中尤以长江流域之下川东云阳、奉节、开县、万县、忠县等地为最盛,乌江流域各县次之”。在重庆开埠之前,桐油产量很少,桐油用途也并未受到重视,“仅充油船、油篾及点灯等用”。1875年以后,桐油干燥性强的特点被发现,迅速成为亚麻仁油的替代品,受到工业化国家的青睐。重庆开埠之后,桐油很快成为国际市场上重要的贸易商品之一。辛亥革命前后,万县发展为川省桐油生产及集散的中心,省内70%的桐油由该县集散。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川省桐油销售达到了首个销售旺盛期。1935年,川省桐油产量达最高峰,约6万余吨,其中集中在川东万县之桐油达4.5万吨,以最低每磅0.2美金计算,全年川省桐油可换取外汇达2020万美金。在1936、1937年全国出口贸易统计当中,桐油位列第一。是故,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桐油自然成为国家抗战的重要资源之一。

(一)桐油统制政策的实施

战时桐油统销政策的实施,缘自1938年底《中美桐油借款合约》签订。国民政府为履行契约、维持债信起见,于1939年7月规定桐油为政府统销物品,由财政部贸易委员会(亦称“财政部贸委会”或“贸委会”)办理。该会于1938年12月与中国植物油料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厂”)订立委托收购合约;1939年2月订立《调整全国桐油贸易暂行细则》;1939年10月6日拟定《全国桐油统一购销办法草案》,由财政部转呈行政院公布施行。

作为桐油产制的大省,川省桐油贸易管理是战时桐油统制的重要内容。孔祥熙在“检陈1937年7月一1939年6月财政实况秘密报告”中,向蒋介石简陈了川省桐油统制实况,“与四川省政府合作,管理川省桐油……,商由四川省政府颁布桐油贸易管理办法,指定万县等28处为桐油内地销售市场,重庆等4处为桐油输出口岸,组织公栈,布告各地收买价格,公开买卖。其在内地市场收购事宜,委托全川桐油商人联合会组织之四川桐油贸易公司办理;其在输出口岸之储炼工作,则由中植厂代办,均给予手续费及补助金,以保障该业原有商人之正当利润”。1939年,川省政府通过《四川桐油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大纲》(共10条),并与财政部贸委会协商拟定桐油价格以重庆每帮担(行帮秤)30元,折合每公担47.5元为标准,再视各处运至输出口岸距离远近,并参酌应需运缴费用分别拟定”。同年4月,行政院核准是项桐油价格,电令其即刻公布,并令饬各区专员、各县县长切实执行,务必尽量收购、分别运销,“内以安定后方人心,外以维持国际信誉,藉裕资源而利抗战”。

1940年10月,财政部将《全国桐油统购统销办法》(共15条)呈送行政院,并请其转呈国防最高委员会核准,对全国桐油产制、运销实施统制。该办法的重点在桐油销售方面,桐油生产由桐农、榨房自行生产,而桐油收购、运输、屯储及出口均由复兴商业公司全权垄断经营。随后,财政部又公布了《全国桐油统购统销办法施行细则》(共17条),以期推动该办法的实施。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入侵南洋,使得中国赖以出海的孔道中断,外销物资无法运出,国内迫切需要的军事物资也难以输入。1941年12月,国民党五届九中全会鉴于时局的变化,通过了《确立当前战时经济基本方针案》,称“自太平洋战争爆发,我国经济形势为之一变。贸易政策与金融政策均须从新检讨,转移重心,确立自足自给之方略,并奠定战后经济复兴之基础”。外贸政策亦“因国际运输之困难,对外贸易之业务应调整,其不能输出之物品,应推广内销,以实国用”。1942年1月,行政院根据上述原则召集有关部门拟具“战时重要经济设施原则”,财政部亦对其主管的外销物资拟订办法纲要,对现行统购统销货品桐油、茶叶、猪鬃等分别情形放松管制,准许内销。2月17日,行政院发布公告准许商民在国内采购存储转运不加限制,并准向复兴公司领证报运出口”。但是,国民政府考虑到经济持久抗战,旋即调整政策,又积极予以统制。5月11日,国民政府公布《战时管理进出口物品条例》,财政部随之拟定“战时经济持久政策”,重在掌握物资,其中有关物资方面规定“以贸易方式营运物资,各项外销物资如生丝、羊毛、猪鬃、皮张、桐油、茶叶、砖茶等项,除易货偿债所需外,应积极办理购销,并充实其资金,以管制物资”。7月27日,财政部致电重庆市政府,要求重庆所属各县市政府及商民遵行“全国桐油调节管理暂行办法及施行细则”。?桐油统制政策一直持续到抗战胜利。财政部于1945年11月6日,财政部通令“全国桐油调节管理暂行办法暨实行细则经奉行政院令准一律废止”,取消桐油统制政策,准许自由贸易。

(二)国(省)营公司垄断经营

战时川省桐油贸易的出口洋行全为复兴商业公司取代;桐油价格由以出口洋行牌价为标准转为川省政府与财政部贸委会协商拟定;榨房、油贩、油铺、过儎铺?等自由从业者,在战时应先向财政部贸委会或其委托机关申请登记,经核准发给登记证后,方得依照《全国桐油统购统销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向复兴商业公司各分支机关或代理机关请领桐油甲种转运证转运桐油;桐油收购亦由自由收购改为复兴商业公司统一收购全国桐油。

1938年10月15日,复兴商业公司在重庆成立,陈光甫任董事长,资本总额为1000万元,隶属于财政部贸委会。成立之初,公司主要办理桐油出口美国的运输及美货接收事务。1939年12月,公司业务范围调整为经营中国进出口业务,接收中外各公司、商行委托代理进出口业务。1942年富华公司并人,公司总资本达1亿元,孔祥熙、陈光甫任正副董事长,席德炳任总经理,职员1490余人,业务范围包括了统购统销猪鬃、生丝、羊毛,管理桐油贸易,以及办理羊皮等货物的易货贸易。根据《中美桐油借款合约》规定,复兴商业公司自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五年运交桐油22万吨。

中植厂于1936年8月15日创办,隶属于国民政府经济部,主要职责是炼制出口桐油及液体燃料。该厂自创办到1937年底,其主要业务是收购桐油加以精炼出口国外,以贸易为重心,炼油、榨油为辅,在上海、重庆、万县、汉口、杭县、常德、长沙、芜湖创设了8个油料工厂,并在上海、汉口、长沙、芜湖、杭县、常德、温州、香港设立了8个油料贸易办事处;1938—1941年,该厂利用内迁设备在四川、贵州、湖南等地创办(合办)企业,生产植物油料;1942—1944年,因外销业务中断,该厂业务中心转向利用桐油生产各种液体燃料。

川康兴业特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康兴业公司”)成立于1941年3月,作为省营投资公司,其经营主旨在于投资川康地区特种经济事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以期支援抗战建国大业。在其众多业务中,代购桐油、扶助桐油冶炼事业是其重要业务之一。例如,1942年4月22日,中植厂与川康兴业公司签订代购桐油合约,前者委托后者垫付价款代购原料桐油炼制汽油。1943年3月24日,川康兴业公司与安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公司”)签订代购桐油合约,安达公司因需要桐油以作原料炼制液体燃料,委托川康兴业公司代购桐油100万公斤。1943年4月14日,川康兴业公司与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代购合约,川康兴业公司受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购桐油30万公斤,以中植厂炼制之净油为标准,一次交足,交款办法、利息计算和安达公司相同。

在战时,复兴商业公司、四川桐油公司、川康兴业公司、中植厂、聚兴诚商业银行信托部等机构成为桐油贸易中的主体。复兴商业公司取代战前出口洋行成为桐油的唯一出口商人;聚兴诚商业银行、川康兴业公司、四川桐油公司等企业公司为复兴商业公司代购桐油,部分承担了战前油贩、油铺、过儎铺等桐油商人的商业职能;中植厂则专注于桐油炼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上述桐油从业者几乎垄断了战时后方桐油贸易业务。

(三)增产桐油之努力

桐油与茶业、蚕丝、猪鬃同为战时物资输出的四大支柱特产行业,不过,相对其他三者而言,桐油有其独特之处,“桐油在国内是一种半自然的或未定型的生产事业,事实截止现时我们还并无桐农,只是农家对农闲工人和山角地边之一种利用而已”,是故,战时桐油事业“第一步改进工作,要先使桐油事业定型,换句话说,就是脱去自然的形态而变为正轨经营的事业,进一步走人近代化与科学化的事业范畴”。

桐油增产工作可以分为“中央发动”及“地方自治”两项。在中央层面上,财政部贸委会负主要责任,统筹兼顾。贸委会一方面发动桐业组织、整理产桐区域、集中交通运输、改进桐油榨制;另一方面,设立全国性的油桐试验研究机构开展研究工作,同时委托其他机关代为研究。例如,委托农林部中央农业实验所对选种、育种、栽培管理及病虫害进行研究;委托经济部中央工业试验所对榨油方法及用具改良,包装、储藏方法及副产品利用进行研究;委托中央大学农学院森林化学室对桐籽分析、桐油鉴定及其他桐油化学进行研究;委托中国科学社生物研究所对油桐病虫害进行研究等。另外为谋内地生产之增加,国外推销之猛进”起见,贸委会拟定《维护生产促进外销办法》,收购中外商行不愿收购之货物,调整土货价格,以期扶助后方生产事业。1939年5月,全国生产会议召开之后,财政部贸委会外销物资增产推销委员会与经济部中央工业试验所倡议合办桐油实验工厂,依照科学方法,实地研究改进桐油之榨制技术,以求产量增加、品质优良。1940年4月,双方正式开始商讨实施办法,并多次磋商。1941年1月,双方在重庆签订合约,研究工作纲要由中央工业试验所厘订,实施经费由贸委会每年拨付5.5万元。根据《桐油搾制增产计划纲要》的要求,双方计划在三年内,逐步研究原料贮藏方法、改良筛别方在、改良研碎及研磨方法、改良烘炕方法、改良蒸煮方法、改良压榨方法以及改良包装储运等器材,并在全国进行推广。

在地方层面上,四川省农业改进所(以下简称“四川省农改所”)的努力最为显著。四川省农改所鉴于“四川省广大之面积与适合桐油生长之气候,增加桐油产量,为谋取外汇之资及加添农村副产,充分发挥土地生产能力,充实农村金融,实为四川生产建设当务之急”,设计增产计划,寄希望于五年之内增加新桐林45万亩,按照每亩植桐40株计算,共1800万株,并整理旧有桐林20万亩,可将全川桐林生产面积由原来的152万亩增加到197万亩。

1940年,四川省农改所基于“桐油事业关系换取外汇,裨利抗战綦重,亟应集中人力从事提倡研究,以资改进而利推广”的目的,所长赵连芳倡议设立“桐油事业委员会”,专事桐油改良事宜。随后,四川省农改所公布《四川省农业改进所桐油事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则》(共七条),力求集中力量改进川省桐油生产、加强管理方法、发挥作业技术效能、推广改善桐农制度及改进产销情况。9月18日,桐油事业专门委员会在农改所开会成立。委员会下设推广股、管理股、研究股、事务股等四个主事机构。推广股负责指导植桐、整理桐林,以及创设油桐示范场等事项;管理股负责管理全省桐油榨制运销合作,以及调查统计事项;研究股设立桐油实验场、桐油实验榨厂,从事品种、油质改良事宜;事务股设会计、庶务、文牍三科。桐油事业专门委员会成立后即列出五年工作计划,从制度、技术、人才等各个方面着手,标本兼治,力求桐油增产。

(四)组织桐油业调查及研究

为了有效地开发西南地区,政府机关、高校、社会团体以及个人均在西南地区作了大量的调查,并获得了丰富的调查资料,其中以特产行业调查资料最为典型、系统,从井盐、夏布、榨油、制茶等日用型特产行业,到造纸、制糖、酿酒、伐木、采药等经济类特产行业,再到蚕丝、桐油、猪鬃、山货等夕卜销型特产行业,调查内容涉及各个行业的产制运销等多个方面,极为广泛、完备、庞大。

战前,国民政府有关机构已经做了一些专业调查,获得了一些调查资料,如实业部汉口商品检验局组织人员调査后编写的《桐油检验浅说》《桐树与桐油》《四川桐油之生产与改进》,铁道部平汉铁路经济调查组调查编制的《万县经济调查》《涪陵经济调查》《重庆经济调查》《长沙经济调査》,行政院经济调查部编写的《万县之桐油业》等。

1939年3月,国民政府财政部拟具“第二期战时行政计划实施具体方案”,明令举办各项经济调查,调査对象为商业、工业、金融、特产等20余种。贸委会为调查国内各种外销物资产销情况起见,曾在东南、西南、西北各地,设有调査区主办该事;1941年裁撤调査区,在各省贸易管理处专设调查科主管其事;至于国外物资销售重要市场,则择要派遣专人负责调查,而次要者则与驻外使领馆及其他经济团体合作,请其代办。1943年12月,贸委会在“关于外销农产品生产状况的调查报告”中,第一目即为桐油,分述了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西、贵州、河南、陕西等各省的桐油分布情况,并估计全国产量约为1.36亿公斤,其中以四川产量最巨,计4500万公斤,湖南次之,计3500万公斤,湖北、广西、浙江三省又次之,均为1000万公斤,其他贵州、陕西、安徽、江西、河南、福建等省产量较少,自100万至500万公斤不等。

在研究方面,1941年9月,贸委会为加强对桐油、蚕丝、茶叶之研究改进起见,增设桐油、生丝、茶叶三个研究所。桐油研究所设在重庆,内部设有生物、化学、机械、推广、总务五组,主要负责桐油之品种、栽培、榨制及病虫害的研究与实验,并于产油省份择定相当地点,设立实验区或工作站,或委托原农业机关从事研究。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桐油出口日渐困难,政府急需筹划桐油新用途,以期保持大量桐林繁荣,并维护桐农生计。1942年3月,四川省政府训令三峡乡村建设试验区对桐油之新用途“注意研究并督导桐农对于已植之桐林加以培护,不得任意砍伐或坐令荒废,以固资源而资利用”。

在“经济抗战”指导思想下,政府为达到持久对日作战的目的,迫切需要整合有限资源为战争服务,而作为对外贸易创汇的重要资源型产业,后方特产行业的发展必然会被纳人经济统制范畴之内。国民政府财政部在拟具“第二期战时行政计划实施具体方案”时,明确指出“以本国物产向友邦易取国防上、经济上所需要之机械、工具、材料及其他消耗物品,为推广国产销路抵偿国际支付之良好办法,近年以来,逐渐扩广范围,除矿产品由经济部资源委员会办理外,所有农产品,则归财政部贸委会办理”。1939年6月16日,财政部秘书处在“检送修正第二期战时行政计划实施方案财政部分函”时,指出“为利用各机关原有人才设备分工合作起见,指出矿产品由资委会办理,农产品中之茶叶、生丝、桐油及西北之羊毛、驼毛、皮张等六类归贸委会统一收购,猪鬃、牛羊皮、药材、五倍子、肠衣、金丝草帽等六类归中央信托局统一收购”。然而,在调整贸易、管理外汇之后,“商人自行运销,须按法价结售外汇,而运输艰阻,成本加重,殊难获利,非由政府提价收购,不足维持其生产,兼以对外贸易,亦须大宗资源,故今后对于农产品之奖进生产,发展对外贸易,不得不趋于国家经营之途径”。总之,在战时超经济体制下,后方特产行业告别了自在发展模式,走向国家垄断经营路径,通过管理对外贸易、统制行业发展等行政举措将战争、资源、行业三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作者:赵国壮,系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研究中心副教授